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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法下的香港基督徒 II陳韋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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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法下的香港基督徒 II
陳韋安
27/3/21 下午12:00
國安法下的香港基督徒II
保羅在羅馬書12章,用了3個形容詞去形容「#活祭」:具生命力的、神聖的、上帝喜悅的。
1. #生命力(Vitality)
「活着」 — 是一件唯一可以去做、值得去做的事情。(參考:中國小說《#活着》,1993)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是為了給我們更豐盛的生命,這是沒有任何政權能奪去的應許。我們把身體獻上作活祭,就是要去發現、去熱愛耶穌基督所賜的豐盛生命,擁有生命力的「活着」下去。
2. #神聖的(Holy) — 屬於上帝自己
所謂神聖、聖潔,並不是去抽離世上任何事情,而是要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將它看成為「#屬於上帝自己」的部份。只要你一心一意將每一件事情,看作是神聖、屬於上帝的事情去做的時候,這正正就是一件神聖的事情。
將你最擅長的事,當成一件神聖、回應上帝的事情去做的時候,這就是我們獻給上帝神聖、聖潔的祭物。
3. #神所喜悅(Acceptable, Well-pleasing)
上帝的快樂,是人世間真理的標準,亦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。在亂世中,我們能做一件正確的事,足以令我們感到很快樂。同樣地,當我們有份參與在製造美善與盼望的事情之中,告訴這世代依然有真理的時候,上帝就會快樂地「收貨」。
總結:#理性的敬拜(λογικός, logikos)
我們對上帝的回應 — 獻上生命的敬拜,是理所當然、理性的敬拜。
讓我們嘗試在每天早上宣告:「今日我要活得有生命力,要活得神聖,做一件上帝所喜悅的事情,快樂地獻上我的生命給上帝。」這樣的敬拜生活正正是對亂世的積極回應。
我們不是消極、被動、恐懼地生存,而是要選擇積極地去回應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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