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悅宜 Shirley
- flowchurchhk
- 2024年10月2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「為什麼我想在這個時候受浸?」首先,當然是因為我希望公開認信,向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親友承認,主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,並願意跟祂同死同復活。這個念頭由我小時候信主以來都一直存在,只是往日因著各種原因,未能達到當時堂會的要求,所以沒有受洗。另外,我選擇在流堂受洗,是因為流堂在以下兩方面,大大影響了我的信仰生命。
1. 知罪的意識提高 — 陳韋安牧師曾在某一堂的神學八課講過:「只有在團體裡面,才更能學習到知罪。」誠然,從小到大,我都認為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,並且不輕易發怒,犯罪得罪神。 然而,最近我分別得罪了兩位姊妹,這讓我意識到,自己雖然信主多年,但依然會犯罪。而 箇中原因,就是我說了一些不太顧及對方感受的說話,以及做了一些讓對方感到不被尊重的行為 — 原來我也有黑暗的一面,還未計一些我還未察覺,隱而未現的罪呢! 最近我和小組組員一起查經,當查到羅馬書第三章時,自己也不禁反思已信主與未信主的人,就如羅馬書第三章裡的猶太人與希臘人,兩者其實都是最罪人,並沒有高低之分。而作為信徒的我,更不要自以為比其他人早信主而自覺高人一等。相反,求主幫助孩子,時刻謹記,認罪悔改乃是一個「現在進行式」(present continous tense),而不是認一次罪就能免疫的 「現在完成式」(present perfect tense)。
2. 對傳福音更為重視 — 「好嘢」系列的崇拜講道,啟發了我去深思,究竟為何我會真心地認同福音是一件「好嘢」,而與此同時,這「好嘢」並非一種「幸福音」論調的「好嘢」,而是 牽涉需要付代價,需要「放下自己」,「背起十架」的「好嘢」。對我來說,福音無疑是「好 嘢」,是因為跟隨耶穌爲我的人生帶來了方向,甚至驚喜。譬如,在我中學臨近畢業選科 時,我因成績未如理想而入不到本身心儀的大學本科。然而,當時的我向神祈禱,「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」,將自己的前路交託給上帝帶領。沒想到,十多年過去後,上主果然賜給我 的,不單是「照著我內心運行」,還遠遠「超乎我所求所想」。感恩近日我有機會在乘的士時,跟司機談起信仰來。當他提及自己的信仰狀況時,我毫不猶豫地跟他分享,我曾經歷信 仰帶給我的「好嘢」。
求主繼續憐憫幫助,我可以繼續學習知罪,認罪,並切切悔改。也希望我能繼續以護理專業,文字和音樂,實踐基督託付自己的使命,為主做鹽做光,榮神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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